<圖: 基本收入保証, 最重大的問題?>
原文: (參考注 1)
在我上一篇博文中分享了一篇由比利時經濟學家 Paul De Grauwe所寫的文章, 他總結出基本收入這個計劃, 只有限制當只派給有需要的人仕, 並非無條件地給每個人, 計劃才會成功.
<圖: Paul De Grauwe>
這篇文章引令人感到震驚, 但更重要是, 引起大眾一些很酷的討論. 無條件基本收入概念只是世界上被討論, 建議和推廣, 眾多計劃中其中一種基本收入構思. 各種以不同的名字, 受惠範圍, 金錢數目, 派發方法, 等等 - 但全都有相同的目標: 消除貧窮, 刺激經濟增長和保障人權.
<圖: 試了無數的辨法後, 我們怎樣才能真正有效地刺激經濟呢!?>
生活收入保証計劃是這些眾多構思和概念中的其中一種. 它與其他基本收入計劃的其中一點分別, 是它並不建議無條件地, 給每個人一份基本生活收入. 因此, 我希望能夠更進一步探討 Paul De Grauwe的文章 - 或應該說, 根據他出版的文章 - 我不能夠代表他的立場.
但首先, 請記住生活收入保証提案, 並非 '反對'給每個人一份基本收入. 我們考慮的是我們有沒有能力這樣做 - 當我們理論上有能力, 但實際是否明智/可行呢? 對於要求無條件派給每個人的理據, 是基於每個人都擁有基本生存人權, 因此每個人都應該無條件地得到足夠的金錢生活.
當然, 很好很理想, 但我們亦需要考慮現時的經濟模形裏, 很多人都有能力自給自足地, 不需要額外幫助下, 滿足自己這種生存人權. 另外兩個, 或許在鼓吹無條件派發給每個人中, 扮演最重點的角色/理據. 第一點是會減少社會勞動力, 並且令失業率惡化的錯誤說法. 如果你完全不需要工作, 便可以獲得一份生活收入 -
那麼我們還有什麼誘因, 驅使我們投資自己的精神時間, 在教育, 開發技巧和出外工作? 對只為真正有需要的人仕, 提供一份生活收入保証, 會對真正工作的人仕, 並非蓄意承受了某些懲罰性效果. 很不幸地 - 我們定義了 '獲得別人給予' 就是一種 '奬勵',
<圖: 老板的威迫與利誘, 双管齊下!>
而把 '當其他人獲派發某些東西, 自己卻沒有份', 視為一種 '懲罰'. 為所有人無條件地提供一份生活收入, 是其中一種防止上述敵對的方法. 第二點要考慮的是行政費. 當每個人都無條件地獲得一份生活收入時 - 每個國家裏的成年人都會收到一張支票 - 不會像現時般由多個部門處理,極度低效率, 浪費時間和金錢.
<圖: 如果人類做好人, 完全因為他們害怕被懲罰, 並且希望透過做好人而獲得回報, 那麼我們真是一群可憐人 - 驚世双對論物理學家 - 愛因斯坦>
生活收入保証計劃對怎樣修補敵對效應有不同的建議. 我們不會為每個人無條件地給予一份生活/基本收入, 我們建議把最低工資設定為生活收入的 2倍. 在勞動力市場設立這些條件令工作變得更具吸引力, 因為即使是最低薪的工作, 遠比你只靠基本/生活收入過活, 工作能夠讓你過?對更優質的生活.
就如計劃所建議, 行政上亦會變得更簡單, 特別在開始階段, 堅持只為失業和退休人仕, 提供一份生活收入. 換句話說 - 那些現在領取 '失業救濟' 或 '退休金'的人將會換成得到一份生活收入. 因此對於現時規定領取人仕必需在短時間內重新找到工作, 計劃中是完全沒有這項附帶條件的. 工作與否變成一種個人的喜好, 但當你沒有參與/貢獻經濟活動時, 這點會反映在你收入的高低上.
所以 - 在參看無條件給每個人的基本收入是否可行前, 值得我們提醒你一點: 即使它是不可行(從實際社會負擔的視角來看), 這是 Ok的 - 我們還有其他方法可以逹到相同目的的.
我在下篇博文中會列出一些, 一般人對透過徵稅來無條件地資助每個人一份基本收入的憂慮.
<圖: 快樂不是一種奬勵 - 它是一種後果. 痛苦並不是一種懲罰 - 它是一種結果 - 罗伯特·格林·英格索尔(Robert Green Ingersoll)是一代最著名的演讲家之一,他体现了激情与理智的结合。英格索尔被称为“伟大的不可知论者”(The Great Agnostic),他认为无神论和不可知论并无区别,因为人们不可能“知道”上帝究竟是否存在>
LIG 翻譯雜誌文章 - 2015, 9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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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生活收入保證計劃?>
生活收入保證計劃是一項“承諾”,它承諾每一個國民(包括新出生的嬰兒和老人)每月免費獲得一份生活收入,免費住房,免費保險,免費醫療,免費基本衣食住行讓每一個人都能夠有尊嚴地生存。
<圖: 生活迫人 - 你的家庭每月開支: 3%衣服鞋襪, 5% 手機通訊, 6%醫藥, 7% 教育和文具, 16%交通工具, 16%娛樂, 22%食物, 25%償還房屋借貸>
<如何實施?>
全民投票通過這樣的政策 - 將軍事開支,生活必需的資源企業(水,電,燃油,食品,住房,交通等)國有化,將這些錢和國有企業的盈利用來給每一個人每月(包括嬰兒和老人)一筆足夠生活,居住,學習,醫療的費用做為基本人權列入憲法。
失業人員,你可以得到每月足夠的生活費,可以幫助你度過難關(如果你不想工作也能夠生存);
嬰兒,你的父母可以用你的錢來支持你的生存和教育,並且有足夠的時間來陪伴你而不用把你扔給爺爺奶奶或者其它人;
母親,你可以享受給你的基本收入生活費用在家裡安心養育你心愛的孩子而不用擔心經濟不足;
老人,你可以不必擔心自己給孩子過多的負擔,你可以享用自己的生活收入保證來讓自己的老年生活體面,安全。
工人,你的收入將會是基本生活收入金額的兩倍以上;
小商業家,因為在每個人都有免費基本生活收入的基礎下,人們會增加消費,帶給你更多的客源和盈利;你將會因為每個人都有足夠的錢來買質量更佳,利潤更多,商品壽命更長的產品而使自己和工人不用每天都上班生產,既可以獲得比以前不停生產產品降低價格得到的利潤更多,也可以使自己和工人們得到足夠的休息.
購買者也不必每半年就要買一次,既可以節約金錢和時間,也能夠享受到質量很棒的產品,而我們的國家也可以大量節約資源與減少浪費,保護我們的生存環境。
大企業家,你會得到更多的時間用來休閒與享受,你會大大減少企業生存的壓力。
<如何使生活收入保證計劃被全國人民知曉?>
在未來,政府要對人民實施的每一項法律和政策,都會通過流動式的民主,就是讓人民直接投票方式(透過互聯網)產生/通過/否決.
在憲法中列明-如果執政黨在位期間,不兌現承諾或者欺騙人民大眾,人民有權馬上進行大選。
請將這個消息傳播出去,讓每一個人都知道並明白這會帶給國家和人民實實在在的好處,為了我們的孩子,親人,朋友和我們自己,請研究生活收入保證計劃。
(請分享轉載這個重要的訊息, 謝謝)
QQ群: 生活收入保障LIG 372550945
<圖: 奬勵 與 懲罰>
參考注 1 - http://economistjourneytolife.blogspot.mx/2015/01/perspective-on-basic-income-f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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